我们继续讲《般若品》。
“善知识!不悟即佛是众生,一念悟时,众生是佛。故知万法尽在自心。何不从自心中,顿见真如本性?《菩萨戒经》云:我本元自性清净,若识自心见性,皆成佛道。《净名经》云:即时豁然,还得本心。”
这一段话强调一个“悟”字。悟什么?悟我们人人具足的佛性。佛性有种种不同的称呼。本心、本性、自心,等等,都是佛性的异名。我们之所以是众生,就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悟。一念悟时,众生的一面就被化解掉了。要知道,众生和佛都是我们自己。迷失时,我们现的是众生相;悟时,就是佛在放光。所以众生和佛都是我们当下的这颗心。如果能好好地观照这颗心,我们就能够真正体会六祖在这里所讲的“一念悟时,众生是佛”的境界。
“故知万法尽在自心。何不从自心中,顿见真如本性?”因为佛即是心,心即是佛,佛具足一切功德,自心同样具足一切功德。“万法尽在自心”,这个“万法”是包括善恶、圣凡在内的。一念悟时,佛法与烦恼全都消融,自己本有的光明即能显现,此即是顿见真如佛性。
《菩萨戒经》(即《梵网经》)中讲:“我本元自性清净,若识自心见性,皆成佛道。”众生之所以不能成佛,就是因为见不到自心清净。如果我们不具备佛性、不具备清净心的话,那么,我们无论怎么修也没有用,也成不了佛。为什么呢?好比要使石头成为黄金是根本不可能的,黄金是从金矿里提炼出来的。佛性在我们的心中,它与烦恼的关系就是“金”与“矿”的关系。我们修行的过程就是要去掉杂质,把金矿变成纯金。杂质如同我们的烦恼,从金矿中提炼出来的真金如同我们的真如佛性。
《净名经》即《维摩诘经》——“维摩”是“净”,“诘”是名,“维摩诘”译成汉语就是“净名”——这本经上说:“即时豁然,还得本心。”即时豁然,就是上面所说的“顿见真如本心”。“即时”是指我们在了解到一切万法尽在自心的那个时候,也就是我们一念顿悟的时候。“豁然”,一念顿见自性的时候,整个的过程都消失了,就像闪电一般,就像雷击一般,刹那间整个无明壳子被打破了,亲见真如本性,所谓“还得本心”。这个“得”,不是从外面得到什么,仅仅是与迷失相对而言:迷的时候,等于是失去了;悟的时候,就是得到。得失之间并不一定需要很长时间,而是在一刹那间豁然开朗。但是,豁然开朗之前,有一个探索的过程;豁然开朗以后,从事修行的过程则是更加长远。所谓“迷闻经累劫,悟在刹那间”。刹那间悟了,不等于万事大吉,而是要从事更加艰苦的保任和修行。
“善知识!我于忍和尚处,一闻言下便悟,顿见真如本性。是以将此教法流行,令学道者顿悟菩提,各自观心,自见本性。若自不悟,须觅大善知识,解最上乘法者,直示正路。是善知识,有大因缘,所谓化导令得见性。一切善法,因善知识能发起故。三世诸佛,十二部经,在人性中本自具有,不能自悟,须求善知识指示方见。若自悟者,不假外求;若一向执谓须他善知识方得解脱者,无有是处。何以故?自心内有知识自悟。若起邪迷,妄念颠倒,外善知识虽有教授,救不可得;若起正真般若观照,一刹那间,妄念俱灭。若识自性,一悟即至佛地。”
这一段主要是讲六祖自己在五祖那里学法开悟的心得和过程。忍和尚即五祖弘忍大师,前面已经讲过。六祖在弘忍大师那里,一闻言下便悟,顿见真如本性。上次讲到,六祖有两、三次开悟的经历:第一次是他初闻《金刚经》,第二次是初见弘忍大师时的一番对话,第三次是从五祖处听说《金刚经》而最后透脱的境界。这里说的是第三次,所以说一闻言下便悟。禅宗修行的目标,或者说一切法门修行的目标,都是希望“开悟”,都是要求“顿见真如本性”,只是各个法门的方法不同,说法不同而已。
六祖在五祖之下开悟,自己亲身领悟到修禅这一法的究竟,所以就要将此教法流行。教就是言教,法就是具体修行的方法和过程。“教”与“法”有时是一个概念、有时是指两个:“教”只有与修行结合起来,它才会变成“法”;“教”如不与修行结合起来,则永远都只是语言文字而已。
“令学道者顿悟菩提,各自观心,自见本性……”这里一连用几个“顿”字,可见六祖之法,是顿法,不是渐法,是一个快速修行成佛见性的法门。在修行的法门中,从见道来说,都是顿见,都是一刹那间的事情。见道这一时刻,不会延续很长的时间,而是像雷鸣闪电一样,是顷刻间的事。顷刻之间,你透脱了,把无明壳子打破了,你就知道怎样具体地去保任悟境、克服多生多劫的烦恼习气,你就能明明白白地知道修行的路径,所以说“悟后起修,是名真修”。但是,我们要想开悟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还必须有大善知识,要有了解“最上乘法”的人来直接指示正路。这是说在修行中要找大善知识的重要性。
什么是大善知识?解最上乘法的人。大善知识难遇,解最上乘法的人更难遇。“佛法难闻,善知识难遇”就是这个道理。为什么要找善知识?因为我们自己不知道如何见性,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才能得见自己的真如本性。善知识有大因缘,能化导众生,令得见性,一切善法因善知识而能发起。《法华经》上讲,“诸佛如来出现于世,为一大事因缘”。是什么大事因缘?为令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。大善知识弘法度众最大的因缘,就是要化导一切众生令得见性。离开了这个宗旨、离开了这个因缘,一切都不过是光影门头的事情而已。真正的事情只有这一桩,就是令众生见性成佛。这是佛法的根本,也是一切弘法者的根本。离此宗旨而谈弘扬佛法,都是光影门头之事。
“三世诸佛,十二部经,在人性中本自具有,不能自悟,须求善知识指示方见。”“三世诸佛”与“法(十二部经)”都是我们本性所具有的,不是在心外另有佛与法。因为我们不能自悟,所以要求善知识指示,才能够见到。所谓的见到即是悟到,就是顿见自己的真如本性。真如本性中,觉照的一面就是佛,平等的一面就是法。佛是觉悟,法是平等无差别。为什么说法性是平等的呢?因为法性在一切事物上都是同样的显现。比如说,生住异灭是诸法之性,生住异灭显示在一切有为法上面。这一点是不是平等的呢?有哪一法能逃离、能超越得了生住异灭这四相呢?没有。所以说它是平等的,“法性平等如虚空”,遍一切处。生,指诸法缘生的现象;住,指诸法相对稳定的状态;异,指诸法从生起之时就在刹那刹那地迁流;灭,指诸法从生起之时起,便在变灭。灭不是最后消失了才叫做灭,而是从开始那一刻起即走向灭。比如说小孩,从出生的那一天起,他就开始走向生命的尽头。只是大家都不好意思说个“死”字。实际上,事实就是如此,不管你高不高兴,事实就是这样。生命是一个迁流不止的过程,众生只想听好话,在很多情况下不想听实话。这就是因为我们有执著,没有平等心,没有真正体会到法性平等的道理。学习佛法的重要性就在于,一旦你从法性上体会到了生死平等,在走向生命的另一端的时候,你就能不惊不怖,就能安祥自在,就能自在往生。所以我们学法,一定要学到最关键的地方,了解到一切诸法法性平等。